举办第十三届全运会群众比赛,是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系列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群众参与,人民满意为导向,切实践行“全运惠民,健康中国”的办赛理念,体现全运会的综合价值和多元功能,通过切实可行的改革举措,增加普通百姓的参与度和获得感,努力使举办全运会成为推动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窗口和舞台,成为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协调发展的有效平台,成为弘扬体育文化、传承体育精神、推动体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助推器和风向标。
一、竞赛项目
攀岩,轮滑,羽毛球,乒乓球,龙舟,马拉松,气排球,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桥牌,国际跳棋,舞龙,柔力球,太极拳,健身气功,笼式足球,航空、航海模型。
各竞赛项目小项设置按照第十三届运动会各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执行。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马拉松项目于2017年4月在天津市举行;
(二)攀岩、轮滑、羽毛球、乒乓球、龙舟等项目于2017年全运会开闭幕式期间在天津市举行;
(三)气排球,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桥牌,国际跳棋,舞龙,柔力球,太极拳,健身气功,笼式足球,航空、航海模型等项目于2017年7月1日至15日在天津市举行。
各项目具体竞赛时间和比赛场馆详见各单项规程。
三、参加办法
(一)最大限度鼓励全民参与,突出群众性。各项目运动员参赛资格按照第十三届运动会各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执行。凡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地区群众均可参赛,对援疆援藏、支持西部大开发等相关人员和少数民族地区运动员报名参赛提供便利和支持。根据不同项目可以省区市体育局、项目协会、俱乐部和个人身份参赛,鼓励跨省、跨地区组合参赛。
(二)各项目运动队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2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运动员(队)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组委会将免费提供运动员市内交通,统一安排正编人员的食宿,各运动员(队)须按各单项竞赛规程的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伙食费。其它时间发生的上述费用由运动员(队)自理。参加马拉松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参赛费用自理。
四、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3.须符合各项目竞赛规程和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资格审查
1.国家体育总局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并采取公示等程序接受各参赛单位监督。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2.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单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罚。
3.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三)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参加办法另行确定。
五、竞赛办法
(一)国家体育总局审定并公布各项目竞赛规程。
(二)比赛执行由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或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审定的竞赛规则。
(三)比赛使用由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或全国单项体育协会认定的器材。
(四)除马拉松外,各项目须通过预赛选拔确定决赛资格,按照竞赛规程规定的录取标准或录取名额参加决赛,参赛队伍数量不足录取名额的,按照实际参赛队伍数量录取;马拉松比赛按照单项竞赛规程的报名规定执行。
(五)在全运会决赛中,除部分项目按照规则规定比赛名次可以并列外,其它项目须排出单项名次,不得并列。
(六)天津市各项目可有一队(或一名运动员)直接参加全运会群众比赛项目各团体和单项决赛阶段的比赛。
六、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均奖励前8名,具体办法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执行;参赛队数量不足奖励名额的,按照实际参赛队数量奖励。
(二)获得各项目比赛前3名的运动队、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和奖励证书,获得其他名次者只颁发奖励证书,团体比赛颁发奖杯。
(三)群众比赛奖牌与全运会竞技项目奖牌形状相同,但是标注群众比赛字样。
七、技术官员
(一)各项目的裁判员、技术代表和工作人员由单项协会单独组织;马拉松项目的裁判员、技术代表和工作人员与全运会马拉松比赛项目相同。
(二)各项目技术官员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4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因赛前准备工作需要提前报到的人员,须报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
(三)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组委会将负担其食宿、差旅、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
八、兴奋剂和性别检查
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性别按照报名提供的证件性别一栏进行检查。
九、比赛服装要求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