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事务发〔2016〕13号
关于上饶市2016年公共机构节约
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市直各单位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各地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总体部署,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以节水、节电、节油、节约办公用品和建筑节能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创新节能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水耗同比下降2%,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1.6%的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国管局《关于2016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管节能﹝2016﹞87号)、《江西省2016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赣府管字﹝2016﹞18号)、《上饶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上饶市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科学发展,认真评估“十二五”情况和规划“十三五”工作
全面评估本地区、本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认真总结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准“十三五”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公共机构“十二五”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汇总、分析和评价工作,适时开展数据集中会审和整改纠错,确保“十二五”末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为“十三五”工作开展奠定基础。按照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部门绩效管理体系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十二五”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强化考核工作流程和结果应用,推动“十三五”工作全面落实。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认真规划本地区、本部门“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明确目标任务。
二、强化制度,着力加强政策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按照国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国管节能﹝2016﹞579号)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市法规制度体系。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拟制下发市《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组织开展江西省卫生计生系统能耗限额情况调研评估。加强中央驻饶、省垂直管理部门及教科文卫体等系统节能业务分类指导,进一步发挥行业系统作用。研究和探索公务用车改革和机关集中办公后公共机构考核评价方案和标准,突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督导。加快推动县(市、区)节能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工作。
三、示范引领,深入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
总结、宣传推广“十二五”时期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经验和做法,扩大示范影响,发挥引领作用。根据上级部署开展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继续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提高创建工作水平。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试点活动。“十三五”时期,力争全市创建50家节约型、绿色化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评15家能效领跑者,创建一批节水型单位。
四、加大投入,积极组织实施节能改造
贯彻落实《江西省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办法》(省政府令217号),在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以办公区配电、空调、水泵等重点耗能设备和食堂、数据中心机房等高耗能附属设施为重点开展节能改造;加大LED照明灯具推广力度,在2017年底前各级公共机构全面普及LED照明;加大太阳能及浅层地热能等新能源推广应用力度,深入贯彻上饶市创建以光伏为主的全国新能源示范城市精神,在公共机构中建成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高公共机构新能源应用比例;加大公共机构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力度,启动行政中心办公大楼能耗监测系统平台建设;加大无纸化办公应用普及率,推行公共机构考核资料电子审核或网上审核;按照国管局要求实行公共机构碳排放报告制度,在有条件的地区试行碳排放数据报送工作。
五、升级改造,扎实推进节水和资源回收利用工作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全面普及节水器具,积极实施用水器具、设施设备和老旧管网节水改造,推广水平衡测试和合同节水管理,鼓励开展中水回收和雨水收集。组织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实施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力争到2016年末50%以上的市级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加大市直绿色回收进机关活动力度,提高废旧商品规范化回收率,推动回收活动向二级单位拓展。加强市县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到2016年末形成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回收体系,鼓励各级公共机构与有资质的企业建立定点定期回收机制。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安装餐厨废弃物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
六、政府主导,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4﹞53号)等文件精神,在各级公共机构带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指导各级公共机构率先在内部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2016年全市公共机构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总量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30%。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鼓励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引进社会资本,通过自助分时租赁等方式提供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
七、广泛发动,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培训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节约能源资源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发挥生态文化熏陶人、引导人、感染人、激励人、塑造人的作用。深入开展日常宣传培训,教育干部职工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道德,增强干部职工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引导干部职工关注生态环保、参与节能减排、践行绿色生活。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干部培训,组织参加公共机构节能远程培训。
2016年,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面临新形势和新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将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贯穿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节能减排迈上新台阶,促进形成绿色办公、勤俭节约的新风尚,为加快建设四省交界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和江西绿色崛起重要增长极,全面打造富裕上饶、美丽上饶、人文上饶、幸福上饶作出新的贡献!
上饶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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